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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再度被评为4A级

发布日期:2024-05-19
  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民政局于2016年7月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276个社会组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和诚信建设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过专业委员会评估审核以及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了我院为4A级中国社会组织。

  我院是继2011年度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后,2016年度再次被评为4A级的中国社会组织。每个评估等级有效周期为五年。